據市民反應,中央廣場,無障礙設施入口,騎機車民眾,違法進入,影響行人安全。
感謝警察局張局長,在交通處完成禁止機車進入告示牌,第一階段的處理工作,立即指派同仁,完成第二階段交通宣導,如圖示。 第三階段,照相告發的時間和任務分配,也已經排入工作進度,希望能夠請民眾配合,禁止騎乘機車,進入中央廣場,提供休憩和運動民眾,安全的活動空間。 警察局張局長回應如下: 凌議員 勛啟: 有關您於109年7月6日及9月17日反應本市中央廣場機車穿梭造成行人安全疑慮等情形,摘要如下: 一、 市府工務處於109年8月17日公告後,本局即規劃勤務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黃國欽帶隊前往宣導及勸導民眾,要求立即改善,然後由交通隊及第二分局北門所不定期前往勸導、取締。 二、 針對該處,本局交通隊及第二分局將再規劃一週宣導期,每日18-22時由分局業務組率北門所巡邏勤務同仁前往宣導及勸導。 三、 勸導期後,責由本局交通隊及第二分局北門所將18-22時巡邏勤務路檢點(每班15分鐘)移置中央廣場,開始對違規車輛逕行舉發。 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警察局全體同仁,將人民的小事,當作政府的大事,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一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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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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