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民反應,文創園區停車場,收費金額與收據金額不符。
經向文創園區主管機關文化局,和停車場委外管理的主管機關交通處,雙重查證,再親自驗證,並無不同,如圖示。 有可能是,前一個消費者沒有帶走收據,當個消費者的收據還沒掉下來,所造成的誤會。 再次感謝市民朋友的提問,也感謝市政府文化局交通處全體同仁的努力,將人民的小事,當作政府的大事,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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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 Gyro市政文書表報資料。 月份
二月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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