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民反應,大雅路二段230巷40弄3號, 有無牌照的廢棄車輛,佔用公用道路,影響市容景觀。
感謝警察局王局長、簡大隊長、吳組長、程分局長、盧組長,立即指派同仁依法移除完畢。如圖示。 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警察局全體同仁,將人民的小事,當作政府的大事,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案由(2677) https://www.facebook.com/100057883576284/posts/pfbid02tRLeAtC9G7GZgVdnaD22NMpxBUYoudcaiDPSbkLnAFRdSmPwhXSG14HRv223atSsl/?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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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 Gyro市政文書表報資料。 月份
二月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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